快速业务通道

对象的作用域 - 编程入门网

作者 佚名技术 来源 NET编程 浏览 发布时间 2012-07-04

对象的作用域

时间:2007-05-27 yycnet.yeah.net yyc译

Java对象不具备与主类型一样的存在时间。用new关键字创建一个Java对象的时候,它会超出作用域的范围之外。所以假若使用下面这段代码:

{String s = new String("a string");} /* 作用域的终点 */

那么句柄s会在作用域的终点处消失。然而,s指向的String对象依然占据着内存空间。在上面这段代码里,我们没有办法访问对象,因为指向它的唯一一个句柄已超出了作用域的边界。在后面的章节里,大家还会继续学习如何在程序运行期间传递和复制对象句柄。这样造成的结果便是:对于用new创建的对象,只要我们愿意,它们就会一直保留下去。这个编程问题在C和C++里特别突出。看来在C++里遇到的麻烦最大:由于不能从语言获得任何帮助,所以在需要对象的时候,根本无法确定它们是否可用。而且更麻烦的是,在C++里,一旦工作完成,必须保证将对象清除。这样便带来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假如Java让对象依然故我,怎样才能防止它们大量充斥内存,并最终造成程序的“凝固”呢。在C++里,这个问题最令程序员头痛。但Java以后,情况却发生了改观。Java有一个特别的“垃圾收集器”,它会查找用new创建的所有对象,并辨别其中哪些不再被引用。随后,它会自动释放由那些闲置对象占据的内存,以便能由新对象使用。这意味着我们根本不必操心内存的回收问题。只需简单地创建对象,一旦不再需要它们,它们就会自动离去。这样做可防止在C++里很常见的一个编程问题:由于程序员忘记释放内存造成的“内存溢出”。

凌众科技专业提供服务器租用、服务器托管、企业邮局、虚拟主机等服务,公司网站:http://www.lingzhong.cn 为了给广大客户了解更多的技术信息,本技术文章收集来源于网络,凌众科技尊重文章作者的版权,如果有涉及你的版权有必要删除你的文章,请和我们联系。以上信息与文章正文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您要转载本文章,请保留以上信息,谢谢!

分享到: 更多

Copyright ©1999-2011 厦门凌众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优通互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ADD):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3号701E(东南融通旁) 邮编(ZIP):361008

电话:0592-5908028 传真:0592-5908039 咨询信箱:web@lingzhong.cn 咨询OICQ:173723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100024  ICP备案:闽ICP备050379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