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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的优先级和!important与ie6的BUG

作者 佚名技术 来源 CSS技术 浏览 发布时间 2012-03-02
是css hack中用!important来区分ie6,说ie6不支持!important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ie6下,在同一个选择器样式(即同一个大括号里面)下!important是无效的,例如:

css代码:
.classA{ font-size: 68px !important; font-size: 12px }

HTML代码:
<div class=“classA”>我要12像素的字</div>

这里在ie6下是12像素的字,而其他浏览器下是68px的字,当然我们把样式改一下,!important放在后面,即.classA{ font-size: 12px;font-size: 68px !important; },那么ie6下和其他浏览器一样也是68px的字。也就是在同一个选择器样式(即同一个大括号里面)下!important被ie6彻底的无视了。

==============以下2009年8月1日更新==============

昨天在紫鼠的博客上也看到了关于!important的文章,说IE8在同一个选择器样式(即同一个大括号里面)下对!important的解析也是和IE6一样的,可是我测试的情况是IE8和IE6是不一样的,并留了言,今天我们讨论了这个问题,确实他写的他写的代码IE8和IE6对!important的解析是一样的。经过比较发现,他代码上没有DTD的声明,就是html代码上面的这一句:“<!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神啊,在没有DTD的声明的情况下,在同一个选择器样式(即同一个大括号里面)下,IE6,IE7,IE8对!important的解析都是无效的。还有只要有声明文档类型的不管是html4,xhtml1.o,还有html5(“<!DOCTYPE html>”),除去ie6有上面说的BUG外其他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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