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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选择符命名的几个原则

作者 佚名技术 来源 CSS技术 浏览 发布时间 2012-03-04


<ul class="top">
    <li>
         <div class="product">
            <h6>产品名称</h6>
            <ul>
                  <li>型号:XXX</li>
                  ...
            </ul>
         <div>
    </li>
</ul>

  这下又傻眼了吧。只能用.top20 .product li {}去覆盖掉之前的样式。
  我比较倾向的写法,是如 ul.top20 li.item这样写。(当然,CSS2准备了更多更精准的后代选择器,就犯不着这个了。等待IE8吧~~)

  原则三:设计好一系列的“全局保留字”,以避免命名冲突

  一些常用的单词,就不要用作特殊样式的名字。比如,我们会经常用到如下的选择符:

  .tab li.current
  或者
  .nav li.current

  以表示当前激活的标签或选项。很多样式都会用到“current”这个单词,为了避免彼此的样式冲突,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就是人为商定,单纯的.current样式不作任何定义。换句话说,current这个名字只能出现在精确的后代选择符中。

  类似的还有:

  “.active”:和current差不多,有人也喜欢用这个
  “.first”:经常在如“ 选项 | 选项 | 选项”的结构中用到
  “.last”:在田字格布局中可能会用到
  “.hover”:有时候需要用这个样式结合JS实现一些效果
  “.text”、“.button”、“.submit”等:在属性选择器普及前,input标签的样式都靠它们了。


  原则四:英文要正确

  哎,这只能怪计算机是美国人发明的了。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奇怪的选择符名。我解释一些常用单词的含义:

  header,fo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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