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业务通道

软交换特点、建设方案及运营策略分析

作者 佚名技术 来源 网络技术 浏览 发布时间 2012-07-02
 

一、软交换的市场应用现状

当今,人们对电信业务的需求已不再局限于简单的语音通信,而是呈现出宽带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新需求。传统的通信网主要提供话音业务,而今后的通信网将主要以传送数据和多媒体业务为主。现有的传统电路交换技术对于未来以突发性数据为主的业务而言,肯定是不能适应的。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贝尔试验室最早提出软交换技术思想,并制造了第一台原型机。由于美国于1998年、欧洲于1999年相继出现了数据网流量超过电话网流量,这为软交换在全球的商用准备了条件。上世纪末,发达国家陆续开始部署、试验软交换系统,并获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2001年,全球最有潜力的中国市场出现了软交换热潮,各大制造商、运营商和科研机构纷纷致力于软交换的研制、生产和试验。从2002开始,软交换技术在中国逐步进入发展时期,部分运营商的软交换网络已经开始商用。

目前无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设备制造商都在不断地探讨下一代网路的特点和市场新增长点。在国内,中国网通、中国电信、中国铁通、中国联通、中信实业、中国卫通等运营商均十分重视软交换技术的发展,逐渐在国内东南沿海城市开展基于软交换技术的下一代融合网络的试验。在国外,北美地区的运营商也已较早开始了软交换网络建设部署:地方贝尔运营公司(PBOC)中,有67%的运营商已经有软交换部署,包括Verizon、Qwest、SBC等公司;有43%的长途交换运营商也部署了软交换系统,包括Sprint、Century、Frontier/Citizens等。另外,香港新电信、韩国电信、葡萄牙电信、伊朗电信、墨西哥电信、英国电信、埃及及巴西电信等均对软交换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开始了其软交换项目实施计划。

二、软交换的应用特点

以“分离交换和控制”为核心思想的软交换打破了传统的电信网络结构,为数据和话音的融合并催生大量新业务做好了充足准备。在电信市场开放竞争不断加深的今天,软交换被赋予“下一代网络核心”的历史意义。软交换技术有希望解决困绕电信运营商的诸多难题,为电信业的发展开创一个新局面。软交换网络的应用前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成丰富灵活的新业务,为电信运营商满足用户需求,赢得更大经济效益提供了实现手段。软交换网络将使电信网与互联网不断融合,而互联网具有多种新业务的催生能力,这必然为网络经济效益的增长提供了源泉。

2.彻底解决多网并存,扭转业务依赖网络的局面,为电信运营商降低运营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提供了保证。软交换实现了业务、呼叫和承载的彻底分离,把传统PSTN、移动、数据和有线电视等各种网络统一为一个以IP为基础的综合、统一、多业务网络,这不但彻底扭转了特定业务依赖于特定网络的局面,使多种业务承载于同一核心网络,减少了网络建设的浪费,而且改变了网络运维分立的不利情况,大大降低电信运营商的运营成本,为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提供了保证。

3.简捷、方便地承载原有PSTN业务,为电信运营商适应新形势,调整电信网络结构提供了新思路。

三、软交换网络建设的优势

软交换网络基于宽带分组数据网,采用分组包交换、支持多业务融合的下一代网络,它是基于TDM的语音网络和基于IP/ATM的分组网络融合的产物,它使得在新一代网络上实现语音、视频、数据等综合业务成为可能。软交换网络实现了与现有通信网络的平滑接入和无缝融合,适应电路交换网向宽带化、数据化演进的要求;它能兼容现有 PSTN/ISDN 的基本业务和新业务,提供全开放的业务平台,支持综合网络业务的快速生成和提供,同时支持传统IN业务。

与传统TDM技术相比,采用软交换技术建设的新一代网络具有如下优势。

1.网络结构清晰简洁,是完善的下一代网络结构体系;2.目前已经在各个运营商进行了充分的网上实验和测试,其中语音业务

凌众科技专业提供服务器租用、服务器托管、企业邮局、虚拟主机等服务,公司网站:http://www.lingzhong.cn 为了给广大客户了解更多的技术信息,本技术文章收集来源于网络,凌众科技尊重文章作者的版权,如果有涉及你的版权有必要删除你的文章,请和我们联系。以上信息与文章正文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您要转载本文章,请保留以上信息,谢谢!

分享到: 更多

Copyright ©1999-2011 厦门凌众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优通互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ADD):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3号701E(东南融通旁) 邮编(ZIP):361008

电话:0592-5908028 传真:0592-5908039 咨询信箱:web@lingzhong.cn 咨询OICQ:173723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100024  ICP备案:闽ICP备05037997号